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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教育考试院招聘第二批公告
发布:管理员 时间:2019/6/2 阅读:39 次

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〈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京人社专技发〔2010〕102号)精神和我院岗位设置情况,结合岗位需求,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
(一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
(二) 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、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(三)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。

(四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五)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

信息管理岗1人(管理岗位)

考试评价管理岗1人(管理岗位)

财务管理岗1人(管理岗位)

考试管理岗3人(管理岗位)

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详细报考条件参见附件1

三、报名要求

1、报名方式:

请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指定的报名表和报名名册(参见附件2)。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称改为“应聘岗位名称-毕业院校及学历-现工作单位-姓名”,发送至renshi2019@bjeea.cn。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和名册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
2、报名时间:

即日起至6月3日(过期不再接收简历)

四、考试安排

报名结束后,根据各岗位的报考条件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,笔试通知将通过短信发送,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。

1、笔试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按百分制计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笔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能力、专业知识、综合知识等。参加笔试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生携带学生证)。

2、面试。每个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、按照1:5的比例确定,笔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。面试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,侧重于考察面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综合素质、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、岗位匹配度等。

3、考试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无合格人员,该岗位空缺。 

五、成绩发布和聘用

考试成绩确定后,将发布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。在每个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,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,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,组织考察、体检和公示。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,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公示后,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,不进行递补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、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。

2、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核实,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。

3、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,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

4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月1日。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的人员。

5、应届毕业生报到前(2019年7月底前)未取得相应学位的,不再聘用。

 

附件:

1.北京教育考试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

2.北京教育考试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格及名册

 

北京教育考试院

2019年5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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