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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证书发放 不准挂钩签约
发布:管理员 时间:2019/6/2 阅读:105 次
北京考试报讯(记者 邱乾谋)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高校严格执行“四不准”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。
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34万人。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高峰期。《通知》要求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《通知》提出,各地要与高校签订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,高校院系要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,层层压实责任。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。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,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,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,并严肃追究校分管领导、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,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,在省级范围内予以通报,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再从事就业相关工作。
《通知》强调规范就业数据使用。各地要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,就业状况仅作为专业设置、招生计划、经费安排等参考指标,不得硬性挂钩。各高校对院系就业工作进行考核,要综合考量就业状况、收集岗位需求信息、就业指导服务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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